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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 十堰市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《十堰市小流域综合治理扩面方案》的通知 明确在茅塔河小流域综合治理 1个省级试点基础上 在其余8个县(市、区) 各选择一个市级试点 开展小流域综合治理
(程勇 摄) 这8个市级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分别为浪河小流域(丹江口市)、龙泉小流域(郧阳区)、枧堰沟小流域(张湾区)、韩溪河小流域(竹山县)、龙王河小流域(竹溪县)、盘峪河小流域(房县)、归仙河小流域(郧西县)、瓦房河小流域(武当山特区)。通知明确,各县(市、区)成立以党委政府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小流域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,组建以县(市、区)直相关部门负责人为组长的工作专班,明确工作职责和工作目标,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抓手,统筹安全与发展,以问题为导向,结合强县工程实施,充分开展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,推动山水林田湖草及路和村庄要素系统治理,加快实现生产和生活方式绿色转型,用1年左右时间,各县(市、区)小流域综合治理试点建设取得明显成效,最终实现生态美、产业强、百姓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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