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即日起 全市实施专业化、市场化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,整治时间持续至今年年底。 未在物业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、服务标准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、收费方式等信息的问题。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、宣传、经营等活动。受委托作为公共收益管理人,不按要求定期公示物业共用部位、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、支出情况,违规擅自使用公共收益的问题。受委托代收水电气暖等费用时,违法加价或违规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费用。不按要求公示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的问题;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,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的问题。十堰市物业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查、督查,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不落实、问题整改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实行挂牌督办,对拒不整改的物业服务企业将列入信用黑榜并通过新闻媒体曝光。茅箭区住建局:0719-8890337 张湾区住建局:0719-8529258 十堰经开区房管局:0719-8310912 郧阳区住建局:0719-7233208 丹江口市住建局:0719-5224549 武当山房管局:0719-5664760 竹山县住建局:0719-4221170 竹溪县住建局:0719-2726467 房县住建局:0719-3250157 郧西县住建局:0719-622756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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