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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有效遏制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,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,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实施条例和《湖北省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>办法》的相关规定,丹江口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在以下路口新增电子监控设备,重点监测禁限类、违反标志标线类、闯红灯、驾车不系安全带、驾车接打电话等违法行为,现将具体位置公示:
一、新增执法取证设备点位
二、相关处罚 所有执法取证设备,将会对所有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全天拍照取证,并依法录入《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》系统。所有录入《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综合应用平台》系统的违法行为,将按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、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与使用规定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进行处罚。
三、启用时间 上述所有执法取证设备,将于2024年11月20日0时启用。请广大驾驶人开车出行时,严格遵守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等法律、法规的规定,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,共同营造安全、有序、文明、畅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。
丹江口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
2024年11月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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